首页 /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社会组织在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期间,再次出现应当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列入时限重新计算。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