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十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广电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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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