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授 奖

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评选结果公示情况,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授奖,联合向获得金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银奖、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会议,共同表彰有关获奖的发明人(设计人)及专利权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获奖结果;对于获奖的项目,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产品上标注奖项名称及获奖时间。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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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