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二)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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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