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维修经营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