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维修经营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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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