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