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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