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第四十七条

对境外查获的有理由怀疑属于我国古生物化石的物品,自然资源部应当组织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对违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自然资源部应当在国务院外交、公安、海关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进行追索。追回的古生物化石,由自然资源部交符合相应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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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