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第四十六条
境外古生物化石在境内展览、合作研究或教学等活动结束后,由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核查,提交下列材料: (一)境外古生物化石复出境申请表; (二)复出境古生物化石清单及照片。古生物化石清单内容包括标本名称、属种、编号、尺寸、产地等; (三)自然资源部对该批古生物化石进境的核查、登记凭证。
- 制定机关
- 自然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境外古生物化石在境内展览、合作研究或教学等活动结束后,由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核查,提交下列材料: (一)境外古生物化石复出境申请表; (二)复出境古生物化石清单及照片。古生物化石清单内容包括标本名称、属种、编号、尺寸、产地等; (三)自然资源部对该批古生物化石进境的核查、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