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第四十三条
申请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古生物化石出境申请表; (二)申请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清单和照片。古生物化石清单内容包括标本名称、产地、标本尺寸及数量等。
- 制定机关
- 自然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
申请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古生物化石出境申请表; (二)申请出境的古生物化石清单和照片。古生物化石清单内容包括标本名称、产地、标本尺寸及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