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古生物化石收藏

第二十九条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建立古生物化石档案,并将本单位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在档案中如实对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作出描述和标注,并根据收藏情况变化及时对档案作出变更。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对本单位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真实性负责。 收藏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应当办理本单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档案的移交手续。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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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