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古生物化石收藏

第二十八条

收藏古生物化石模式标本的单位,应当符合甲级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收藏条件。收藏模式标本以外的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符合乙级以上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收藏条件。收藏二级、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应当符合丙级以上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收藏条件。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在古生物化石产地和地质公园内设立的博物馆(陈列馆),因科普宣传需要收藏本地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 (二)古生物化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因科学研究、教学的需要,在标本库中保存古生物化石的; (三)自然资源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单位收藏和保存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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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