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古生物化石发掘

第二十二条

发掘古生物化石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发掘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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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