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专门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