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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