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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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