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章 认证实施第二十二条认证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采取设立风险基金或者投保等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防范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可能引发的风险和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