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改进材料利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规范和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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