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依法对其检查和处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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