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 第六十八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六十八条第十一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