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四十五条第六章 卫生第四十五条洁净室(区)仅限于在该室的配制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