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四十条

第六章 卫生

第四十条

配制间不得存放与配制无关的物品。配制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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