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三十九条第六章 卫生第三十九条制剂室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和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