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设备第二十九条制剂配制和检验应有与所配制制剂品种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与仪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