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设备

第二十六条

设备的选型、安装应符合制剂配制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操作、维修和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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