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十五条第三章 房屋与设施第十五条各种制剂应根据剂型的需要,工序合理衔接,设置不同的操作间,按工序划分操作岗位。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