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 第一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原则,制定本规范。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