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