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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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