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民航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标准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