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二十五条民航局各职能部门应当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并适时开展标准实施效益的评价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