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第六条

第六条

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处理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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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