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未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对有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可以将有关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相应纪检监察机关。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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