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举报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核查;举报事项情况复杂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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