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举报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核查;举报事项情况复杂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