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备案主体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时,应当填报下列信息: (一)姓名; (二)性别; (三)国籍; (四)出生日期; (五)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 (六)联系方式; (七)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八)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以及形成日期、终止日期(如有)。 存在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持有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比例;存在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收益权、表决权的比例;存在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实际控制的方式。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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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