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 第九条独立法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第九条第二章 任 务第九条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