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第十八条第三章 建 设第十八条凡具备法人条件的高等学校实验室,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可取得法人资格。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