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