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