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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