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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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