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除海关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外,海关应当对用于双方交流的原产地证书核查资料予以保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