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减排量交易

第二十三条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核证自愿减排量。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