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减排量交易第二十三条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核证自愿减排量。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