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八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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