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