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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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