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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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