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合同及履行

第二十三条

购买主体应当与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依法予以公告。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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