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四章 购买活动的实施

第十八条

购买主体向个人购买服务,应当限于确实适宜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并且由个人承接的情形,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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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