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购买内容和目录
第十三条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政府职能转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编制、调整指导性目录。 编制、调整指导性目录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购买内容和目录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政府职能转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编制、调整指导性目录。 编制、调整指导性目录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