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六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二节 组织机构第六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