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六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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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