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设 立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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