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事项未经登记或者未经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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